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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来源: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整理 2023-06-12 9733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3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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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夫妻离婚的时候,要是夫妻有债务存在的话,则会涉及到对夫妻债务的承担。那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呢?下面就由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小编来告诉你!

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

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承担。

1、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3、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婚姻法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夫妻双方因婚姻共同生活及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履行法定扶养义务所负的债务。一般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为解决共同生活所需的衣、食、住、行、医等活动以及履行法定义务和共同生产、经营过程中所负的债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如对婚前财产或婚后所得没有约定,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应当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目前在司法实践中,诉讼离婚中对债务负担的约定往往是由一方承担,而该约定因没有征得债权人同意,故对债权人没有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应当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这种连带清偿责任不因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裁判文书已对夫妻财产做出分割处理而转移,如果债权人在夫妻双方解除婚姻关系之后,又以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欠共同债务为由向债务人及配偶主张权利的,只要其主张没有超过诉讼时效,债务人及配偶不得以离婚协议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已经对共同财产予以分割作为其拒不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抗辩理由。夫妻双方中任何一方在婚姻关系解除后又因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可以根据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中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行使追偿权。

离婚分割共同财产时,不得转移和变更夫妻对外承担的连带清偿责任。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主要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因债务人婚姻关系的变动而受到侵害。

以上知识就是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小编对“夫妻共同债务如何承担”这个问题进行的解答,读者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欢迎到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进行法律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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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十九条
[4]《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
[5]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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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判不离情形有哪些,规定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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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离婚纠纷请律师如何收费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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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情况可要求进行离婚赔偿

法律顾问律师21分钟前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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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两地分居是否还有抚养权

法律顾问律师25分钟前回复:

关于夫妻两地分居是否还有抚养权的问题,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民法典》规定夫妻两地分居,孩子应该是共同抚养。只有离婚后,才有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和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为感觉不和分居满两年的,法院调解无效的,应当判决离婚。 随着社会的变化,子女的抚养是一个十分需要关注的话题。在离婚案件中,对于离婚协议中抚养费约定不合理、无法行使探视权、当事人就以拒绝支付抚养费等纠纷伴随着离婚子女抚养争夺经常出现,让离婚案件变得“烂尾”甚至困难影响双方后续的正常生活。 对此,建议你提前咨询专业律师,无论是协议离婚还是诉讼离婚,律师可以帮你: 1、分析案情,给到大概率的建议和风险; 2、证明更适合抚养子女; 3、如果获得孩子抚养权,在分割财产的时候还可以要求多分,因为民法典婚姻家庭边规定,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本着照顾女方,抚养孩子一方以及无过错一方的原则进行分割。 孩子的成长需要陪伴,一旦错过这个时间,任何东西是没有办法进行弥补的。一旦丢失了孩子的抚养权,日后又想变更回来很难。如果您正面临这种困扰,不妨找专业的婚姻律师帮你指导,获得针对性的有利解决方案。

80岁以上老人能指定监护人吗

法律顾问律师27分钟前回复:

关于80岁以上老人能指定监护人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年龄超八十周岁是否可以指定监护人的确认方式:如果自然人超八十周岁仍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则可以指定监护人。若自然人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或为限制行为能力人的,则不可以指定监护人。 一、担任监护人的条件有哪些 担任监护人的条件有:监护人必须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其次,监护人的身份条件上,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是其父母,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配偶、父母或子女、其他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照顺序担任监护人。 二、跟精神病人怎么离婚 精神病人只能诉讼离婚。 办理协议离婚的主体夫妻双方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次要求双方自愿。一方患有精神疾病,很难自愿理智的平等协商,对有关争议也很难公平处理,为保护有疾病方权益,只能起诉离婚。由法院指定监护人参与,只有这样才能确保其权益不受侵害。 三、未成年是指多少岁以下 未成年人是指18岁以下的自然人。 1.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是未成年人。 2.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的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3.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同意。 4.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第二十九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担任监护人的,可以通过遗嘱指定监护人。 第三十条 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之间可以协议确定监护人。协议确定监护人应当尊重被监护人的真实意愿。 第三十二条 没有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监护人由民政部门担任,也可以由具备履行监护职责条件的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担任。 第三十三条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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