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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的流程是如何的

来源: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整理 2023-06-11 21554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3061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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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以后就会产生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就是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就是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的流程有哪些?下面就让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小编为大家讲解。

夫妻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的流程

1、认定房屋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并不是以房产证上记载的是双方姓名还是一方姓名为标准。婚后只要是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不论是登记在双方的名下还是丈夫或者妻子一方的名下,都属于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2、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和一方名下,在法律后果上存在的主要区别。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的房产发生对外转让时,需要夫妻双方作为转让方共同签字认可。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要双方共同到场。而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对外转让时,只需要一方作为转让方签字认可。登记过户时,一方到场即可。从这个意义上说,将夫妻双方一并登记为产权人,虽然在今后房产转让时,手续要繁琐一点,但可以有效地避免一方以较低的价格恶意转让房产,从而有助于加强夫妻双方对房产的共同控制力度。

3、目前,有的地方房地产主管机关在办理私人所有的房产过户手续时,会要求所有权人提供其结婚证或者未婚证明(如户口簿)。在确认所有权人已婚的情况下,所有权人办理房产转让等过户手续时,如果其配偶不到场,则必须取得其配偶的书面同意,并提交《配偶同意确认书》。这种做法如果能够得到普遍推广的话,对于加强对夫妻共同财产的保护,防范一方恶意转移房产将是非常有利的。

4、房产在夫妻婚姻存续期内,如已出房产证,房产证上是一方名字,另一方可以到房管局直接办理增名手续,费用一百多。除上面情况外,任何的增名、更名、改名手续,都相当于将房产全部或部分买卖或赠予给别人。按相关买卖或赠予的手续缴纳相关国家规定的税费。按上面说的,夫妻共有房产,需夫妻双方去办理过户手续,双方本人都要亲自到场。那就不存在一方在另一方不知情下过户给别人了。除非一方能骗另一方去公证处办理一份全权委托一方去买卖过户房产的全权委托书。到公证处办理全权委托书也要夫妻双方本人亲自到场签名的。如果房产证是单个人名字,就有可能单个人去卖掉房产。

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讲解的“夫妻共同房产变更为一方的流程”,从上文可知,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夫妻共同财产变更时,必须依法处理。了解更多法律请上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进行专业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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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促会原产地证书申请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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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局投诉开发商管用吗

法律顾问律师13分钟前回复:

关于住建局投诉开发商管用吗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住建局投诉开发商管用,此外,当事人还可以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投诉开发商的违规行为。如果开发商与当事人签订合同后违约的,当事人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四条 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开发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房地产开发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土地管理工作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负责与房地产开发经营有关的土地管理工作。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怎么去主张,怎么规定

法律顾问律师15分钟前回复:

关于逾期交房的违约金怎么去主张,怎么规定的问题,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逾期交房的违约金可通过以下方式主张: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的责任承担方式,那么任何一方违约,直接按照合同的约定执行即可;如果商品房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者损失赔偿额计算方法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业主空置房的房门在空置期间受损,物业有义务赔偿吗

42分钟前回复:

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协商

房屋买卖延期网签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房屋买卖延期网签的规定是什么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房屋买卖延期网签的规定是:房屋买卖网签需要和开发商协商一致,方可进行延期。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法律依据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开发企业应当自签约之日起30日内,向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市、县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办理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 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积极应用网络信息技术,逐步推行商品房预售合同网上登记备案。 商品房预售合同登记备案手续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办理的,应当有书面委托书。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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