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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以土地入股可以吗

来源: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整理 2023-06-01 5946 人看过
报告编号:NO.20230601*****

【问题分析】您好,您所提出的是关于 ***** 的问题...... ,【解决方案】***** 【具体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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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想要成为股东的话,需要入股的。有的人可能会以金钱入股,有的人可能会以专利技术入股。入股后的股东享有一系列股东权利。有的人可能没有其他财产,只有一些土地使用权。那么,如果股东个人以土地入股可以吗?下面,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小编详细为您介绍具体内容。

个人以土地入股可以吗

可以以实物入股,只要土地是有价值的,就可以入股。

股东出资的方式有哪些

公司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和场地使用权等。股东认缴的出资,必须是股东自己所有的现金,自己所有并且未设定任何担保物权的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等;凡是以实物、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出资者应当出具拥有所有权和处置权的有效证明;以工业产权、专有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根据协议的约定以及法律和章程的规定向公司交付财产或履行其他给付义务。

股东出资是股东的基本义务。股东出资不实是指公司股东在公司设立或增加注册资本时,违反公司章程规定,未出资或出资不足,以及在出资后抽逃出资的行为。对股东出资不实行为目前我国公司法理论界很多人采用的是股东瑕疵出资的概念。

股东出资构成公司资本,是公司成为法人的要件。股东以出资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出资是股东的义务,是股东取得股权的前提和基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27条第1款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事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德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我国《公司法》所确认的股东出资方式有货币和非货币财产两种。

已经入股的土地使用权,是归公司所有的,股东是不能再要求返还的。要是你还有什么不明白的地方,不妨向我们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的律师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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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婚姻法》《继承法》《民法通则》《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物权法》《侵权责任法》《民法总则》同时废止。如果您涉及《民法典》规定的拆迁问题# 点击这儿#进行查看!若需帮助可#咨询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拆迁安置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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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法条:
[1]《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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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

法律顾问律师30分钟前回复:

关于什么条件下才会构成非法征用土地罪?的问题,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符合下列条件才会构成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罪: 1、非法征用土地罪的主体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2、主观方面是出于故意; 3、侵害的客体是国家机关对国有土地的正常管理活动; 4、客观方面表现为即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用土地的行为。 法律依据: 《刑法》第四百一十条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徇私舞弊,违反土地管理法规,滥用职权,非法批准征收、征用、占用土地,或者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或者集体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温馨提示】当前回复为大多数情况的参考答案,若未能解决您的法律问题, 建议直接咨询律师,5分钟快速响应,问题解决率更高。

集体生态林是否可以承包

法律顾问律师54分钟前回复:

关于集体生态林是否可以承包的问题,根据相关政策法规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集体生态林可以承包。集体所有和国家所有依法由农民集体使用的林地实行承包经营的,承包方享有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承包林地上的林木所有权,合同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房地产竣工验收的条件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房地产竣工验收的条件的问题,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房地产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必须符合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质量标准,具有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必须具有质检站核发的房屋质量合格证明;煤气、上水、电热、污水、路通,楼前6米、楼后3米场地平整;必须按图纸、文件要求达到设备齐全、手续完备。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拆迁农田怎么补偿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关于拆迁农田怎么补偿的问题,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律师解答 拆迁农田需要按照农田的原用途进行补偿,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农村村民住宅补偿费、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一并安排被占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对其中的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尊重农村村民意愿,采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货币补偿等方式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并对因征收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予以补偿,保障农村村民居住的权利和合法的住房财产权益。 【温馨提示】若未解决您的问题,请您详细描述遇到的法律纠纷点与需求点,平台专业律师将为你1对1解答,给你详细的解决方案。

拆迁安置房一房二卖怎么处理,法律的规定是什么

法律顾问律师1小时前回复:

根据以上内容,香美好律师事务谘询网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 拆迁安置房一房二卖的处理是:有效合同的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履行合同,交付房屋;可撤销合同的当事人和无效合同的当事人在知道之日起一年内可以请求法院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以及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五百零五条 当事人超越经营范围订立的合同的效力,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编的有关规定确定,不得仅以超越经营范围确认合同无效。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温馨提示】如您正遇到法律难题不知道怎么解决?或者实在找不到合适的律师,请点击咨询按钮,可以根据你的大概情况为匹配到最合适的本地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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